巴黎贝甜商标“碰瓷”案一审胜诉,获赔150万

阅读:1020 2021-02-27 11:04:11
 

巴黎贝甜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网显示,“巴黎贝甜”“PARISBAGUETTE”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巴黎贝甜”一审胜诉。

 

 

法院判令被告金某及北京芭黎贝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巴黎贝甜”未注册驰名商标,停止使用包含“芭黎贝甜”的企业名称,停止以胁迫交易系列商标为目的的恶意骚扰举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150万元。

 

法院认为,虽然“巴黎贝甜”和“PARISBAGUETTE”含有“巴黎”、“PARIS”,但也同时包含不为中国相关公众所广泛知悉的其他元素,经过长期使用,相关公众已将“巴黎贝甜”和“PARISBAGUETTE”作为整体识别,并将其与快餐服务尤其是面包、蛋糕快餐服务相关联,故二标识未违反2014年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原告提交的大量证据,综合考量广告宣传力度、地域影响范围等因素,可以证明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构成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被告北京芭黎贝甜公司成立时,原告“巴黎贝甜”和“PARISBAGUETTE”未注册商标在快餐店服务上已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注册和使用的“芭黎贝甜”字号与原告的“巴黎贝甜”未注册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高度近似,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巴黎贝甜”“PARISBAGUETTE”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起于2018年。

 

原告“巴黎贝甜”于2004年进入中国,由于该品牌商标涉及国外城市名称,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因此一直未能注册成功。

 

被告芭黎贝甜公司于2014年起开始在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上大量注册了与原告驰名商标近似的“芭黎贝甜 BARIS BAGUETTE”商标。

 

原告认为,被告芭黎贝甜公司在其公众号、网站等平台上也突出使用了“巴黎贝甜”,使相关公众将“巴黎贝甜”与被告北京芭黎贝甜公司相联系,足以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侵犯了原告对“巴黎贝甜”和“PARISBAGUETTE”在快餐店服务上的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相关权益。

 

同时,被告不以使用为目的,在注册大量“芭黎贝甜”、“BARISBAGUETTE”商标后,主动以1000万的要价转让给原告。遭拒后,被告通过向原告及其各地加盟商、门店发送警告函、向行政机关举报投诉、向司法机关起诉等行为,干扰原告的正常经营,导致原告陷入大量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企图迫使原告高价收购其注册的“芭黎贝甜”“BARISBAGUETTE”系列商标。

 

类似于这类商标纠纷的案例很多,这也敲响了企业“商标先行”的警钟。现阶段餐饮品牌急需注重商标保护,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