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企业申请"新疆棉花"商标被驳回

阅读:546 2021-03-27 15:38:52

河南企业申请“新疆棉花”商标被驳回

 

商标局官网查询发现,“新疆棉花”被一家河南企业申请商标,申请时间为2018年7月6日,涉及服装鞋帽、纱线丝、布料床单等类别。该公司地址位于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院内,看来业务与棉花有关。

 

 

其实有点商标常识就不难发现,新疆是地名,棉花是通用名称。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作了详细说明。其中包括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对该地理标志使用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以及其生产地域范围的审查,等等。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